1、
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
基准刑为
罚金刑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元的,基准刑为
管制刑一年内
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
扒窃3次以上,以
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
拘役刑。
2、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元,基准刑为
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盗窃公私财物800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
刑事责任,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
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2)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4、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
退税、抵
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8份,刑期增加一个月50份以下的,基准刑为
拘役、管制刑或者罚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