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未婚生子抚养费的给付时间可以由孩子的生父或生母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按照协商的时间给付,协商不成功的,交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是判决按月支付孩子的
抚养费,不直接
抚养方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2、法律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1)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2)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