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酒精含量要求不同
1、酒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
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
2、
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
醉酒驾车。
(二)
行政处罚不同
1、酒驾:
(1)处
暂扣六个月
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
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
刑事处罚不同
1、酒驾:饮酒后驾驶属于单纯的
交通违章行为,因为不涉及构成
刑事犯罪,所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车辆驾驶人员也就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法律中也有规定,如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醉驾行为认定构成
危险驾驶罪的,一般处是6个月以下
拘役。如果醉酒驾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但要是
醉酒驾驶机动车,同时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1)造成
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或者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
超员、
超载或者
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
驾驶机动车,使用
伪造或者
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
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