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专门的规定,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对于公民在
赡养费、
扶养费、抚育费、
劳动报酬、
工伤等方面提起
民事诉讼,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
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
2、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只要你的情况符合上述两条,你就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旦法律援助机构作出法院援助决定的,您还可以据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缓、减、免交
诉讼费的书面申请。 另外,对于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
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
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您还可以将上述费用列入
诉讼请求的,请求法院判决由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