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父母扭送到公安机关的,可以算作
自首。因为依据相关规定,并非出于
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
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
自动投案。被父母扭送到公安机关就属于上述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
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
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
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