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撤销仲裁后
当事人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可以再次
申请仲裁,如果没有也可以
起诉要求
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
(1)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
级别管辖和地域
管辖。
(2)第七条 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
纠纷。
(3)第八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