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资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
3、
营业执照副本;
4、
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
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
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7、公司应当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8、企业有
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已进入
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年检报告书;
10、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年检报告书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
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