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企业兼并、收购的操作上,投资
人的权利转让和目标企业的移交是两项主要工作。
2、目标企业的转让费,一般是在实物资产、无形资产、
债权债务等综合因素基础上,由双方协商决定。
3、目标公司原有的债权
债务处理,与兼并收购一方利益相关,国家法律对被兼并或收购
企业债务的处理,以及对
债务转让已有明确规定的,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法律允许双方自行约定债务处理方案的,应当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4、目标企业原职工的
劳动关系是终止还是延续,或重新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在兼并
收购合同中形成解决方案。
5、收购后你的营业地方是租赁还是盘下。
6、在签署兼并收购合同时,对转让方以及目标企业原主管人员的离位,应当注意设定保护商业机密和
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