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是可以的。
首先,
离婚协议中把
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
解除婚姻关系、
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
其次,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
过户手续,将
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
合同法规定行使
撤销权。主要是为了使
物权变动通过登记产生社会公示公信力,保护社会交易安全。离婚协议中的一方在
离婚后,又对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约定反悔,并不涉及第三方保护。因此其反悔主张不能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