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合同制员工,按照我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先与用人单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