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了避免
纠纷与
劳动者签自愿
加班协议,如果加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过,劳动者同意的话,同时有依法支付
加班费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被迫签订这个协议的话,就是
违法的。
法律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强制要求员工加班的,若是确实有需要员工
延长工作时间的话,也需要与员工做出协商,不能
直接强制要求加班,而员工对单位的加班要求也是有拒绝的权利。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给予
警告,
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