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不足是
辞退员工的理由,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
被辞退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可以
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