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议
要约具备以下
构成要件: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协议的目的;
(3)由要约人向希望与之缔约协议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协议,并且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协议一方的
当事人。由于要约人欲以订立某种协议为目的而发出某项要约,因此他应当具有订立协议的
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协议,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能力人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某种行为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发出欲订立协议的要约,不应产生
行为人预期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