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共有物
拆迁补偿分割
纠纷,在审理时,如果
拆迁安置合同有约定,应按照拆迁安置合同的约定处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的一方,应承担
违约责任。
房屋
拆迁,是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
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
当事人反悔的,未经
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
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