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协议无效,
抵押协议也无效。两个或者多个协议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将协议分为主协议与从协议两种。一般常见的主协议为
债务协议,而抵押协议则为从协议。从协议是指必须以他种协议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协议,从协议要依赖主协议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协议又被称为附属协议。因此主协议无效,抵押协议也无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
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
合同无效的,
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债务人、
担保人、
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