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起诉费用一般是原告在
立案时向人
民法院缴纳。
2、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人民法院会在判决中明确案件的
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
诉讼费用。
3、《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
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
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
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