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必须写明
工资金额吗。
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劳动报酬的会影响劳动
合同的效力。
如果单位不在劳动合同上写明工资的,
劳动者可以要求其写明。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
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
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