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下的
侵权管辖包括:
1、
专利侵权管辖:《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
专利权行为提起的
诉讼,由
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商标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因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
民事诉讼;
由
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版权侵权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因
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