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
补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
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应当向
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工资以十一个月为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