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需要六十日左右才能下来。法律上规定,区、县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
从业人员或者其
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
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
一、二款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第
一、二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