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中没有
工伤问题,雇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普通
侵权造成人身
损害赔偿的标准承担
赔偿责任。
在程序上,这类案件案由为雇员受害
赔偿纠纷,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
起诉,不经过
劳动仲裁程序。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
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