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劳动关系未解除一般可以就业的,但是此时需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离职,即是
劳动者应该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是在
实习期内的,则应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单位造成了损失的,需要作出
赔偿。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