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赔偿时间限制为三年,自
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三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伤情明显的,
应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