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
强制措施,由人
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
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法院强制执行收入的法律规定是: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
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
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