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申请程序中的问题如下:
一、管辖权异议申请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
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
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方式。管辖权异议申请方式目前尚无规定,无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以,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当事人对
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
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
管辖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