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对方全责的,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自己因为被撞产生的全部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致残的,还可以要求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以及
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