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发生车祸保险公司是否会
赔偿应依据车主是否履行当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的通知义务。投保的
机动车从事网约车运营明显使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了,在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情形下,网约车发生车祸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
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
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
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
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
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