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
被撞,人身并未受到损害时,不可以要求
误工费。但是如果被撞的车为营运车辆,可以要求
侵权人
赔偿合理停运损失。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当事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误工费根据
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三项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
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