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证明
事实劳动关系的
证据如下:
1、
工资卡或其它
工资发放记录;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
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
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