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判刑一年,在一般情形下要去监狱。如果剩余刑期在交付执行前,不足三个月则不用去监狱。一般,在看守所执行
刑罚。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
民法院在
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
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
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