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财产损害的
赔偿原则
受害人可就下列财产损害,请求人
民法院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判令加害人承担全额
赔偿责任:
(一)直接
财产损失;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间接财产损失。
全部赔偿原则,是确定
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准则,该原则的内容是赔偿范围的大小取决于损失的大小,即赔偿范围依据损失范围确定,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可诉求赔偿的财产损失包括实际损失(
直接损失)和
间接损失(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范围原以直接损失为限。
不过,在特定条件下,对合理间接损失也应予以赔偿。应注意的是间接损失的赔偿有两条限制:其一,必须是合理的间接损失,而不是无限扩大的间接损失;其二,对间接损失的赔偿以法律
法规有规定者为限。
1、
诉讼费应列入
损害赔偿的范围。
2、
当事人提起恶意
诉讼的,聘请
律师所支付的律师费应列入损害赔偿范围。
3、
人身损害赔偿按照法定项目与标准进行计算。
二、
财产损害赔偿需注意什么事项
1、坚持客观标准。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确定,不能采用
刑事责任的确定方法。首先,不能以过错的程度为赔偿范围的依据,不能认为故意造成的损害应该全赔或者多赔,过失造成的损害就可以少暗。其次,也不能以行为的损害程度为赔偿范围的依据。
2、全部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侵权人既要对现有财产的直接减少进行赔偿,也要对在正常情况下实际上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3、赔偿合理损失。在实行全部赔偿原则的时候,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予以赔偿的损失必须是合理的。不合理的损失不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