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车辆、
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
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
证人并制作
询问笔录等调查工作。法律依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应当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