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有返修处理,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和不做处理的特殊情况等。
1、返修处理 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返修处理的方法。
2、加固处理 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 当
工程质量缺陷经过返修、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
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 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工业建筑物出现放线定位的偏差,且严重超过规范标准规定。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法律依据】
根据《
建筑法》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
法规,不得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