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
收养孩子,
收养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
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并且,独身男子收养女孩除具备上述四条之外,还应当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但是收养三代以内同辈
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条限制。
另外,合法收养的办理流程是:收养
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
为
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
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要形成合法的收养关系,一方面需要收养人、
送养人、被送养人具备相应的条件,另一方面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到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