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的
管辖法院为由事故发生地或者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
侵权行为提起的
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
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