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不可以直接写子女名字。如果你想要在安置房子上加入子女的名字,首先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才行。
因为这种也是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一定要按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是要进行赠与不动产登记的。
当事人或者其
代理人都是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还要准备一些相关材料,并会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一个真实性负责。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
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
死亡证明材料、
遗嘱或者全部
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
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