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
劳动者,劳动者不应写
辞职报告,否则是拿不到补偿或
赔偿的。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决定,以作为以后
申请劳动仲裁的
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有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
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
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
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
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
经济补偿金;
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
月工资作为
代通知金;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