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方合同是指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
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
被派遣
劳动者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
劳务派遣单位,劳务
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