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撤销
工伤认定是可以的。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
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所递交的材料不齐全,
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