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夫妻双方
结婚证的方式:男女双方携带双方的户口簿、
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
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到
婚姻登记机关补办即可。
符合条件的,当场可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