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就
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建筑面积80方米的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租赁期限自
2013年02月01日至
2014年02月01日止,计12个月。
2、本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圆整年(¥13000.00元年)、一次性结算。同时乙方还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房屋租赁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3、
取暖费和
物业费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卫生费由乙方承担。
4、在房屋
租凭期间乙方不得
转租和更改用途,否则按违约处理,并立即停止合同。
5、在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提前
终止合同或须收回房屋,应与乙方协商,并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及房屋租赁押金,并按违约处理。
6、维修养护责任: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如果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7、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
违约金。
8、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双人木床一个,单人铁床三个。
有线电视接收机一个。
9、就本合同发生
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1
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