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
房产过户的手续如下:
1、到房产所在地的
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申请表、
房产证、
身份证明等材料;
3、受理申请,审验材料;
4、
符合条件的,办理
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或者其
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