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无效的情况如下:
1、
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
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3、违背法律或者社会
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无效;
4、违反收养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5、违反收养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一编关于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