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书写人不是必须由
借款人书写,借条书写的主体可以是借款人、
贷款人人或第三人,只要得到
借贷关系双方的认同并签字捺印就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