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执行,是对应当
判处死刑的
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
缓期两年执行的一种
死刑执行制度。
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虽然同属
刑罚具体运用制度,且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
判刑罚,但二者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适用的对象不同。缓刑适用的对象是判处
拘役、3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
死缓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
执行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放在社会上进行考察、改造;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则必须关押,实行
强迫劳动改造。
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限,由于所判刑种、刑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拘役的
缓刑考验期为所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限法定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