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法定
基准刑参照点】
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
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
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
【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按本节规定对个案
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考虑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等综合量刑要素,依第一百四十条量刑,可行使六个月以内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四十一条量刑,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
缓刑适用但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
治安处罚的;
(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两个以上情形的。
这就是对聚众斗殴罪轻微伤量刑的相关解释,希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