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
土地流出方向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填写流转申请书,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
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2、审核、登记
流出方土地状况审核根据“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登记。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实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实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
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两方
当事人商量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相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凭据。流转面积很大的,能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实行评估。
4、信息发布
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按照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和土地流转两方供应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实行信息发布,同时约请流转当事人见面,平等洽商。
5、自愿协商
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两方依法自愿当面商量流转价格、时间等事宜。
6、
签订合同土地流转两方协商统
一,达成流转意向后,根据步骤签署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
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很大的需要在两方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两方各执一份,另外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