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民事纠纷向法院
起诉时,法院审理案件被告没去的,法院发
传票仍然不去的,法院可以作出
缺席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
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