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
诉讼保全的申请人,人
民法院可以责令其
担保(如法院未责令担保,也可以不担保);对
诉前保全的申请人,
民诉法规定其应当提供担保。我们知道,
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确保
被申请人将来能履行裁判,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
2、但是,申请人要正确行使这项
诉讼权利,不得滥用,以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申请人
败诉的情况下,证明申请人的申请有错误,因此,申请人应当
赔偿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
3、因此,民诉
法规定
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依法为人民法院的命令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担保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保
证人担保,保证人同被保证人(申请人)负连带
赔偿责任;另一种是实物、现金或
有价证券担保。以财物担保的,担保财物的价值不应低于受保全财产的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