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
数额较大”,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
诈骗罪。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2、
诈骗未遂,
情节严重的,应当定罪并依法
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
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中对保险诈骗未遂
追诉标准指出:“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
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